嚴復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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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復 (1854-1921),字又陵,後名復,字幾道,清末民初學者,曾為北京大學校及復旦公學校長;他翻譯了《天演論》、《原富》、《群學肄言》、《群己權界論》、《社會通詮》、《法意》、《名學淺說》、《穆勒名學》等著作,研究翻譯理論,提出「信、達、雅」的翻譯標準對後世華人影響深遠。
 
1908年,大英聖書公會(現譯「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英國國內簡稱 the Bible Society)委託嚴復翻譯〈馬可福音〉第1至4章,由上海商務印書館代印。該書的扉頁有英文注釋,介紹在上海的大英聖書公會請嚴複試譯《馬可所傳福音》的經過,見下圖(圖片來源:《珍本聖經數位典藏》)。

以上印在扉頁的英文注釋提到,在這翻譯實驗,嚴復由英文新約翻譯成文言,沒有外國人幫助,而他也參考了之前的幾個文言譯本。這段英文注釋,由文顯理(George Henry Bondfield, 1855-1925)撰寫,他是英國公理會教士,曾任「和合本翻譯委員會的執行委員會」秘書長。他在注釋的最後一段,邀請讀者評論,特別希望讀者評論翻譯風格及譯文是否清晰易明。

只要看看當年的歷史背景,便很易了解為何大英聖書公會邀請嚴復翻譯聖經了。當時《和合本》的翻譯工作進展緩慢,由1890年在上海舉行全國新教大會開始,直到1907年第二次全國大會召開時,還未完成《新約》。在此之前的半個世紀,外籍宣教士偷偷向清末的平民百姓傳福音,多把聖經翻譯成官話和各地方言,例如上海話(1847)、廈門話(1852)、福州話(1852)、寧波話(1852)、南京官話(1857)、客家話(1860)、廣州話(1862)、北京官話(新約1872、舊約1874)、汕頭話(1875)、杭州話(1879)、蘇州話(1880)、台州話(1880)、楊格非的官話譯本(1889)、溫州話(1892)、興化話(1892)等(還有一些未在此列出,見蔡錦圖(譯),2000,244頁);但同期外籍譯者的文言翻譯,卻只有委辦譯本(1854)裨治文譯本(1862)高德譯本(1868)楊格非淺文理譯本(1885、1905)、和包爾騰、白漢理譯本(1889)。當時只略讀官話和方言譯本的人,可能會覺得基督教典籍很俗氣,難以與佛學或道教相提並論。

相對而言,1907年是清政府對基督教比較寬鬆的時期,當年剛好馬禮遜來華一百周年紀念,《辛丑條約》簽訂後,清朝實行「門戶開放」政策,知識分子對各種新思想都感興趣 。於是,在1907年第二次全國新教大會,文顯理等人再次提出,要用文言翻譯《聖經》,向知識份子傳福音(James Moulton Roe, A History The 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 1905-1954, p.136)。當時尚未爆發五四運動,外籍宣教士都以為知識份子只愛文言,不愛白話文,最後大會決定合併深文理和淺文理《和合本》翻譯工作,由聖書公會邀請嚴復試譯文言聖經。(李熾昌,2000)

原本大英聖書公會請嚴復翻譯全本的〈馬可福音〉,而不只是前四章。據文顯理的報告,翻譯中斷的原因是嚴復太忙,因為當時嚴復集中精力在為商務印書館翻譯《法意》。1909年,嚴復接到任命,要在9月離開上海,到北京任學部審定名詞館總纂。文顯理向聖書公會報告指,嚴復“withhold”(暫停) 翻譯工作,雙方決定這次翻譯實驗以前四章告一段落,將來再談下一步的合作。嚴復答應:為保譯文準確,譯本將提交給由大英聖書公會選定的三到四個傳教士學者審核;文顯理答應:對翻譯風格不加干涉,如教會人士認為文意不準確,應交還嚴復重譯,以符合譯文的整體風格。(李熾昌,2000)

上海商務印書館於1908年3月代印嚴複譯《馬可所傳福音》共約五百冊,文顯理把其中約四百冊寄給全國各地,並向其中七十多位發出問卷調查,共33人回覆,共中問卷選擇題的回覆如下(文顯理1908年8月6日有關聖經文言翻譯的報告,引自:李熾昌,2000):

問題一:嚴複譯文是否比舊譯有改進?「是」18人;「懷疑」9人;「否」3人。
問題二:嚴複譯文是否忠實?「是」9人;「要修改」13人;「沒有意見」6人;「不好及不忠實」1人。
問題三:出版嚴複譯文是否是明智之舉?「是」19人;「沒有意見」7人;「否」2人。

嚴複的譯文注重句子的長短、平仄,用字嚴格,大英聖書公會很欣賞;嚴複當時已是知名翻譯家;加上商務印書館是知識份子的寵兒──嚴複譯《馬可所傳福音》,對民初的華人知識份子,無疑影響深遠。


參考資料

李熾昌(2000) ,〈關於嚴復翻譯的《馬可福音》〉,《中華文史論叢》(上海古籍出版社) ,ISSN1002-0039 ,第63輯,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