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的語言

希伯來正典主要以希伯來文 (Hebrew) 記載,但部份經文卻用聖經亞蘭文語 (Biblical Aramaic) 記下來。古代近東的希伯來文化,最早的信仰核心、律法與詩歌,都是以口述傳統的形式在群體間流傳。這種口述文化強調韻律、對稱的句子結構、重覆述說主旨,以便於聆聽和記憶,所以和文字表達的手法很不同。其後,這些口述傳統逐漸以文字紀錄下來,形成了我們今天所見的文本。


希伯來文的變遷

古風的希伯來語 (Archaic Hebrew) 主要見於舊約中最古老的詩歌部分,例如《摩西之歌》、《底波拉之歌》等。古典希伯來文 (Classical Hebrew) 則佔大部分,主前八至六世紀的許多先知書與歷史書均以古典希伯來文 寫成。晚期聖經希伯來文 (Late Biblical Hebrew) 可見於被俘歸回後,即主前五世紀至三世紀的文本,例如《以斯帖記》、《歷代志》等,此時希伯來文已開始受到亞蘭文 (Aramaic) 的強烈影響。

古代的希伯來文沒有元音字母 (或稱母音或響音字母,即類似英文的a, e, i, o, u等),只有22個輔音字母 (或稱子音字母),例如 book 這個字只寫成 bk,讀者要猜這個字代表 book、bulk 或 balk。當然,讀者通常可以從上文下理推測 (例如 balk 通常用作動詞,較少作名詞;而 book 雖然可作名詞或動詞,但兩種用法的意思差別很大)。若沒有元音字母,每個字的讀音便僅憑口頭傳授。當然,以上的說法簡化了實況,其實即使早在第一聖殿時期(公元前 8-7 世紀) 的希伯來文已有特定的輔音字母來兼任母音提示 (即 matres lectionis,中譯:輔音元音,日文譯作:準母音)。

後來在第六至第十世紀,馬所拉文士採用這套創新的「馬所拉」系統,包括多種方式協助經文承傳,例如:

  • 元音符號 (niqqud) 和吟誦符號 (cantillation) 的音標系統,通常是小點、短橫線、弧線、小角等符號。這些元音和重音符號加在輔音字母的上方或下方,幫助讀者正確地確認和讀出整個字。
  • 在抄本的頁面的邊欄與上下空白處,文士會用細小字體加上註釋,類似現代的註腳,有時會說明某個字的特殊併寫方式等。
  • 馬所拉文士在抄寫時會數算字數,避免抄漏。

當然,這不是說這套系統由馬所拉學者首創的,而是他們套用以往某種注音系統用於抄寫經文 (ISBE, 1995, “Text and Manuscripts of Old Testament”)。

換句話說,「馬所拉文本」所記錄的底層文字,基本上是屬於黃金時期的古典希伯來文,但其加註的發音符號則反映了較晚期的傳統。

希伯來文的字元特徵與翻譯上的挑戰

本網站讀者習慣英文 (印歐語系) 和中文 (方塊字),可能會感到希伯來文的字元特徵很獨特。

輔音文字 (abjad) 與輔音文本的困難

如上文所述,最初的希伯來字母沒有標記元音,只標記輔音,每個字的具體意思取決於上下文與口傳的讀音。

雖然後來中世紀的馬所拉文士加插了元音符號和重音符號等,但這畢竟是「後加」的解經傳統。現代聖經譯者在翻譯某些晦澀的經文時,常會發現,若改變元音的拼讀方式,有時會改變詞句的意思。

手抄本的破損與字形混淆

古老的羊皮紙、牛皮紙或莎草紙必然會受到環境潮濕、蟲蛀、磨損等破壞。年代久遠且受損的抄本中,許多字變得模糊難辨。更棘手的是,希伯來字母中有許多「近形」,例如:

  • ד (dalet) 與 ר (resh)
  • ה (hey) 與 ח (het)

手抄本因年代久遠,出現一點墨跡剝落,就會導致單字的意思發生天翻地覆的改變,例如有些馬所拉抄本將「亞蘭」(Aram) 和「以東」(Edom) 混淆了,例如《撒母耳記下》8:12 和《詩篇》60。

比較希伯來語與漢語

我們嘗試將希伯來文和中文作一粗略比較,也可見到兩種完全不同的思維框架。

特徵聖經希伯來語現代漢語
語序主要是 VSO (Verb-Subject-Object)。動詞在最前面。主要是 SVO (Subject-Verb-Object)。主語先行。
詞根與形態三子音字根 (Triconsonantal Root) 系統。透過內部元音改變或加前綴或後綴,派生出所有詞彙。單音節孤立語。字形不隨語法功能改變,依賴詞序、虛詞、句尾助詞等 (如「吃了」或粵語「食咗」)。

動詞時態

希伯來語的動詞不具備現代英文那種明確的時間線時態 (past, present, future),而是看重「體」(aspect):

  • 完成體 (perfective):視動作為一個整體的完成狀態。
  • 未完成體 (imperfective):視動作為正在進行、習慣性或尚未完成。

更複雜的是「先知過去式」(prophetic perfect):先知在預言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時,因為在異象中極其確定,會直接使用「完成體」來描寫。如果漢語翻譯者刻板地將完成體翻成「已經發生」(加「了」),就會誤導讀者以為那是歷史陳述而非預言。譯者要靈活運用漢語的助詞或時間副詞 (如「必定」、「將要」) 來精準傳遞這種在神學上視作「確定」的描述。

具體思維的轉譯

希伯來語缺乏抽象名詞。例如,希伯來語表達「憤怒」時,可能會用的詞彙是 אַף (aph),其字面意思是「鼻子」或「鼻孔」,因為人生氣時鼻孔會張大、喘粗氣。表達「神不輕易發怒」時,字面意思是「神的鼻子很長」。

如果直接直譯成漢語「鼻子很長」,讀者會感到莫名其妙;即使譯「不輕易發怒」,語氣卻有欠尊敬,不太理想;但若意譯為「神很有耐性」,又會失去希伯來文學的感官意象。這是漢語聖經翻譯者面對的「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