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都思 / 施敦力譯本
Medhurst and Stronach’s translation
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倫敦傳道會)及施敦力(John Stronach,倫敦傳道會)原是委辦譯本委員會成員。該會於1843年8月在香港成立,成員來自倫敦傳道會、美國公理會、美國浸禮會、美國長老會,也有代表馬禮遜教育會,以文言文(深文理)翻譯聖經。
麥都思 / 施敦力譯本
委辦本委員會
我們已在〈倫敦差會譯本 / 委辦譯本〉提到,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1843年8月,各英美差會的代表齊集香港,正式成立了「委辦本委員會」,旨在集結跨宗派的宣教力量,以文言翻譯全華語世界通行的聖經譯本。
委員會的核心成員已在〈倫敦差會譯本 / 委辦譯本〉列出;其中代表英國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的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 1796–1857)與施敦力(John Stronach, 1810–1888),是當時漢學造詣較高的兩位。然而,這場雄心勃勃的跨宗派聯合嘗試,很快便因為以下宗派紛爭而解體:
由於有所爭論,美國浸禮會首先退出委辦譯本委員會,接著美國公理會也退出。留下的麥都思和理雅各根據Textus Receptus由希臘文譯成中文(陳少蘭,2005,頁26),在1852年出版新約全書。之後,倫敦傳道會的麥都思、施敦力、米憐等人中途退出委辦譯本委員會,自行翻譯舊約,於1853年完成。
1854年,這部倫敦會自行完成的舊約,與1852年聯合翻譯的新約合訂出版,這便是後世通稱的「倫敦會版委辦譯本」。
劃時代的轉折:走向白話
當《委辦譯本》於1854年以文言(深文理)問世,長期在基層佈道、多用地方語言的麥都思與施敦力,卻敏銳地發現了一個致命的宣教困境:文言雖然典雅,但對於基層而言,根本無法讀懂。

在十九世紀中葉的清代中國,各地人士操本地語言(如閩南語、粵語、江南吳語),只有官員公務交往和讀書人才懂文言。若要傳福音給平民普通百姓便中,必須擺脫僵死的古典文言,採用白話來翻譯聖經。
當時,清廷的政治與文化核心正處於南北官話的交替期。以南京話為標準的「南京官話」不僅是明代以來的官方標準語,在晚清的華中、華東乃至南方各省通商口岸,依然流通廣泛。
第一本白話文聖經:《新約全書南京官話譯本》(1857年)
為了將福音帶入平民,麥都思與施敦力在完成文言委辦本後,立即着手以南京官話(白話文)改寫文言文的《委辦譯本》新約全書。
這項改寫工作大約始於1854年,由麥都思主持大綱,施敦力在上海投入新約的官話轉譯與校勘工作。他們打破了傳統文人對「書面語必須是文言文」的思想禁錮,大膽採用清代白話小說與官話口語的語法結構。
這譯本初版於1856至1857年間在上海墨海書館陸續印行,後稱「麥都思、施敦力譯本」或《新約全書南京官話譯本》。
- 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本嘗試以官話(白話文)印行的基督教新約聖經全書。
- 該譯本現存初版影像資料收藏於澳洲國立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of Australia):見〈珍本聖經〉。
譯本的歷史地位
《南京官話譯本》證明了白話官話完全有能力承載神學啟示,直接啟發了後來同治、光緒年間《北京官話新約全書》(1872年)的翻譯。
麥都思在1856年完成了這部官話新約的最後校對工作,於1857年1月啟程返回英國休養,不久在英國離世。
施敦力完成了南京官話譯本後,重返廈門宣教,直到1878年才退休前往美國費城,並於1888年逝世。
從1843年香港委辦本委員會的雄心萬丈,到因翻譯字眼而起的問題而分裂,麥都思與施敦力的經歷,就像告訴大家,不拘泥於官方委員會體制的翻譯計劃,有其靈活可取之處。
《新約全書南京官話譯本》的問世,比五四白話文運動早了幾十年,從「文言時代」邁向「白話時代」,雖然常被主流文學史忽略,但無可否認是個重要的歷史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