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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振中由1940年辭任閩南神學院的教席起,開始專注翻譯聖經。他在《呂譯新約初稿》的〈序〉中,表明該譯本的對象是知識份子、神學生和解經家,「供學子之鑽研探索」;這與聯合聖經公會「廣泛推廣聖經」的理念南源北撤。
根據呂振中的兒子呂榮安所述,《呂譯新約初稿》根據英國牛津大學蘇德爾(Alexander Souter, 1910 (1st ed.), 1947 (2nd ed.))編的希臘文新約翻譯;而《新約新譯修稿》則是以位於史特加的符騰堡聖經公會(Württemberg Bible Society Stuttgart)印行的聶斯黎(D. Eberhard Nestle, 1941 (17th ed.))的編本第十七版為根據。至於舊約,據說(陳少蘭, 2005, 頁54)呂氏主要參考「馬所拉文本」(Masoretic Text),但也有參考其他底本。
呂氏以白話翻譯聖經,而不是半白話、半文言。他在〈序〉中明言,他的譯文「以直譯為主」,注重原文和中文字詞的對應,「一詞一句,一字一點,皆須注意周到,不可輕率放過……雖然,亦不可以詞害意,須將信達雅兼籌並顧,庶免偏廢。」美國聖經公會的翻譯專家奈達(Eugene A. Nida)曾經在1956年5月10日致賈保羅(Robert P. Kramers)的信中提到(李雋,2010),他認為呂振中的譯文太看重字詞的對應,卻沒有顧及意思的「動態對等」(dynamic equivalence);而動態對等正正是由奈達提出,主導了當年聯合聖經公會的聖經翻譯理論。呂氏與聯合聖經公會的翻譯理念很大分別,但難得公會一直繼續財政支援他翻譯《呂振中譯本》,並由香港聖經公會代為印刷及發行。
由於呂氏注重原文和中文字詞的對應,句子的結構有時難免偏離中文語法,以致有人批評此譯本「完全違反了中文的詞性用法和句法」(Fred. C. C. Peng),甚至「不像古語,不像今語——根本不像中國語」(劉翼凌,1963;李雋,2010)。這可能是呂氏預計之內的,正如他在〈序〉中解釋:「譯經之文體問題,不必完全避免非中國式之語法,實可盡量應用中國之語法,或中國人所說得通而聽得懂之新語法,將新約時代原文之真義與思想,予以他譯介紹,使今日讀者宛然置身於二千年前之猶太社會中。」在直譯原文時,「其遣詞用字,力求準確劃一,盡量保持原文語法之結構,不增不減,不趨易,不避難;務使語氣連貫,輕重得体,以維信達雅之最大均衡。新造詞語,皆有其理由在。」「但是,譯者深知:每欲保持某種字句譯法之劃一,或欲直譯原文之語法,不得不以比較冗長之詞句出之,未免有傷於雅。然為存信之故,尚有他道乎?」(呂榮安引述)
雖然譯者自己承認其譯文可能偶有偏離中文語法,但偏離的幅度是否可以接受,卻人言人殊。今天各地華文報章雜誌,隨手可見英語化句子結構,相比呂氏偶然採用的「新語法」,不知嚴重千萬倍!
大英聖書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後稱「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在1960年代曾邀請各地十多位翻譯顧問評論《呂振中譯本》舊約的部份譯文稿,除了「偏離中文語法」外,另一較有趣的評語是譯文「太過粗俗」(李雋,2011),例子包括:
1. 〈出埃及記〉20:19:可別讓上帝和我們說話
2. 〈詩篇〉37:24:他雖仆倒,也不至于倒栽蔥地被拋擲
究竟哪個詞語「太過粗俗」呢?現代讀者也許從沒想過這個指責何來。「粗俗」與否,標準可能隨時代變遷。上述兩個例子中,當年各專家指「可別讓」太粗俗,應譯為「不要」;「倒栽蔥」也太不莊重,可能當年專家認為,清朝《隋唐演義》第33回也用「倒栽蔥」,聖經不應是章回小說的檔次吧!但到了今天,相信再沒有多少人認為「可別讓」或「倒栽蔥」太過粗俗。
以今天眼光看,《呂振中譯本》注重字詞對應,適合研經用,讀者較易感受原文的模樣;也適合語文程度較高的讀者。但正因如此,呂氏未能兼顧文字是否聲韻鏗鏘,不太適合朗讀用;也不適合中文程度低於中學畢業及格水平的讀者。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李雋(2011),《和合本》修訂與《呂振中譯本》,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51期(2011年7月),第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