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翻譯 (六至十五世紀)

在主前三或二世紀的《七十士譯本》至古典時代晚期 (約主後八世紀),前後共千年,在歐、非、西亞地區,各種的聖經譯本湧現。不過,在古典時代晚期至中世紀期間,這地域的東西兩邊,有着不同的發展。在東方,希伯來聖經原文出現「馬所拉文本」,而新約則繼續有不同抄本出現;在西方,《拉丁通行譯本》/《 武加大譯本》(The Vulgate) 的「權威」地位越見鞏固,並有其他語文的譯本基於《拉丁通行譯本》作二次轉譯。


「馬所拉文本」(נֻסָּח הַמָּסוֹרָה,/Masoretic Text) 不是指某一份抄本,而是所有同類抄本的統稱,負責抄寫的猶太裔工作者,稱為馬所拉文士 (Masoretes)。

古舊的希伯來文沒有母音字母 (或稱元音字母,即類似英文的a, e, i, o, u等),只有22個子音字母 (或稱輔音字母),就好像寫英文字時缺了a, e, i o, u,例如book這個字只寫成bk,讀者要猜這個字代表 book、bulk 或 balk。當然,讀者通常可以從上文下理推測,例如 balk 通常用作動詞,較少作名詞;而 book 雖然可作名詞或動詞,但兩種用法的意思差別很大。古舊的希伯來文沒有這種音標系統,每個字的讀音僅憑口頭傳授。你認為是否有機會偶爾猜錯或記錯?

後來在第五世紀末至第十世紀,馬所拉文士採用一套包括母音和重音符號 (cantillation) 的音標系統。他們把母音和重音符號插入經文中,可以幫助讀者以母音讀出過去只有輔音字母的古老文字,避免猜錯或記錯母音而誤會文意。此外,馬所拉文士在抄寫經文時,會在旁邊或頁面上下加上註釋 (masorah),指出經文一些特殊的問題並且提出他們認為正確的詞句。

當然,這不是說母音系統由馬所拉文士首創的,而是他們套用以往某種注音系統用於抄寫經文 (ISBE, 1995, “Text and Manuscripts of Old Testament”)。

較著名的「馬所拉文本」,見:

AD916列寧格勒先知書抄本(Codex Babylonicus Petropolitanus)
AD1008~1009列寧格勒抄本(Codex Leningradensis/The Leningrad Codex)
AD930阿勒坡抄本(Codex Aleppensis/The Aleppo Codex)
AD1008~1009列寧格勒抄本(Codex Leningradensis/The Leningrad Codex)

主後五世紀的西歐,《拉丁通行譯本》(Biblia Sacra Vulgata/The Vulgate,或譯《武加大譯本》、《拉丁通俗譯本》) 曾受質疑,怕拉丁文譯本打破與東方希臘語教會的合一。不過,到了七、八世紀,西歐的學者懂拉丁文較多,懂希臘文漸少,《拉丁通行譯本》漸漸成為標準文本。

到了九世紀,法蘭克人 (Franks) 的加洛林帝國 (Carolingian Empire) 區域內 (板圖最大時覆蓋現代的法國、德國、奧地利等地) 出現「加洛林小楷體」(Carolingian minuscule) 的《拉丁通行譯本》抄本,比以前的字體易讀,即使今天大眾也懂,徹底淘汰了舊有的抄本,有助《拉丁通行譯本》成為西方天主教會的統一標準。

由十世紀開始,拉丁文不再用於日常書寫,反而成了「神聖」語文。十三世紀初,教廷漸漸忽視聖經原文是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事實,並且視《拉丁通行譯本》為權威版本。由於各地本土語言主義漸漸興起,主張平民直接閱讀母語聖經並自主解經,直接威脅教廷的權威,有個別教區在十三世紀中開始頒布該地區內的禁令,禁止平民擁有或閱讀本土語文譯本。

到了十五世紀,來自羅馬中央的壓力達到高峰,任何人未經主教許可翻譯聖經,將被視為異端,可被處死,並焚毀所有翻譯抄本。1546至1563年特倫托大公會議 (Concilium Tridentinum/Council of Trent) 正式重申《拉丁通行譯本》(The Vulgate) (包括第二正典/次經) 為羅馬天主教會的唯一權威,並開始着手修訂,後稱《克勉版拉丁通行譯本》(Vulgatam Clementinam/The Sixto-Clementine Vulgate)。

不過,打擊越強,反抗力也越大,各地仍然有許多人勇於冒險以本土文字翻譯聖經。這些譯本都是以《拉丁通行譯本》的拉丁文文本進行二次轉譯為本土文字。在禁令嚴格執行的年代,更有人因為翻譯聖經而判為異端甚至失去生命:

  • 十世紀:古英語 (Old English) 與《拉丁通行譯本》的拉丁文文本對照的福音書 The Lindisfarne Gospels,其古英語文本由 Chester-le-Street 的神父 Aldred 按拉丁文文本二次轉譯。
  • 十二世紀:瓦勒度教派 (Waldensians) 的里昂商人彼得.瓦勒度 (Pierre Vaudès/Peter Waldo) 資助將拉丁文文本二次轉譯為阿爾卑坦語/法蘭克-普羅旺斯語 (Arpitan/Franco-Provençal)。隨後該教派被判為異端。
  • 十三世紀:舊約的 Acre Bible 在耶路撒冷王國 (Kingdom of Jerusalem) 製作,據稱是獻給法國國王路易九世 (King Louis IX)。此外還有後世稱為 Bible du XIIIe siècle (Thirteenth-Century Bible/十三世紀聖經) 的中古法語譯本,同樣是拉丁文文本的二次轉譯。
  • 十三世紀:卡斯蒂利亞國王阿方索十世 (Alfonso X) 於 1280 年資助編纂《皇家綜合歷史》(General Estoria),其中包括 The Biblia Alfonsina (Alfonsine Bible) 翻譯成卡斯蒂利亞西班牙語 (Castilian Spanish)。
  • 十三世紀末至十四世紀初:約翰.威克里夫 (John Wycliffe),牛津大學畢業畢業後當神父,任職英王室,拒絕效忠羅馬教廷。十三世紀後期,他以《拉丁通行譯本》的拉丁文文本為底稿,二次轉譯為中古英文 (Middle English)。他死後,羅馬教廷繼續敵視他的學說,1415年康士坦斯大公會議 (Council of Constance) 議決他為異端,他所有著作和聖經譯本列為禁書。
  • 十四世紀初:若望.孟高維諾 (Giovanni da Montecorvino) 獲教宗尼閣四世(Nicolas IV) 任命到蒙古帝國為教廷使節,當時元世祖忽必烈剛去世,元成宗鐵穆耳繼位。孟高維諾以回鶻式蒙古字母 (或稱畏兀兒字母) 翻譯聖經。這是中世紀少數獲教廷默許的翻譯聖經計劃。
  • 十六世紀初:威廉·丁道爾 (William Tyndale, 1494–1536),牛津大學畢業,後獲授聖職,成為羅馬大公教會的教士。1524年,丁道爾逃到歐洲大陸,開始他的翻譯工作。他在科隆(Cologne)完成新約全書的翻譯,但舊約只完成了一部份,便以「私譯聖經」的罪名被捕,最後於1536年在布魯塞爾(Brussels)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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