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時期 (十五至十七世紀)
Reformation
如果沒有印刷術,馬丁.路德的思想可能會被視為異端;如果沒有人文主義與「公認文本」(Textus Receptus),馬丁.路德只能依賴拉丁文進行二次轉譯;如果沒有「唯獨聖經」的神學觀,本土語文聖經不可能突破公教會數百年的禁令。印刷術、科學精神與信仰在這個時代相遇,成為聖經翻譯史上最重要的分水嶺。
中世紀近千年期間,《拉丁通行譯本》(Vulgate) 佔據壟斷地位,私自翻譯聖經是死罪。不過,由十五世紀起,活字印刷術和人文主義交織,瞬間點燃了變革的火種。
十一世紀初,北宋的畢昇發明膠泥活字印刷術。十五世紀中,生於美因茲 (Mainz,位於現代的德國境內) 的約翰尼斯.古騰堡 (Johannes Gutenberg,1397–1468) 發明鉛合金活字印刷術。由於字母、數字和符號合共只有幾十個,耐用的鉛合金活字可重複使用,大幅減低印刷成本,令書籍不再是貴族或修道院才可以負擔的手抄奢侈品,訊息和知識可以大規模傳播。1454年,古騰堡用他的印刷機印製了大約158或180冊《拉丁通行譯本》(Vulgate) 聖經,每冊1,288頁,後稱「古騰堡聖經」(the Gutenberg Bible)。1488年,首部完整印刷版希伯來文聖經在松奇諾 (Soncino,位於現代的意大利) 問世。
1453 年東羅馬帝國 (又稱拜占庭帝國) 被穆罕默德二世 (Mehmed II, 1432–1481) 統治的鄂圖曼帝國征服,穆斯林文化攻陷希臘基督文化,大量希臘學者西逃,把希臘文典籍帶回西方。人文主義者提出「回到源頭」(Ad Fontes) 的口號,即回到希臘文新約和早期教父的著作,質疑中世紀的教義枷鎖和《拉丁通行譯本》中的錯漏。人文主義的「回到源頭」,最終催生了希臘文文本「公認文本」(Textus Receptus/Received Text)。
上節提到,1453年東羅馬帝國被滅,希臘學者帶同希臘文典籍逃到西方,西歐首次出現了大量的希臘文新約抄本 (拜占庭經文類型),為西歐各地學者「回到源頭」的研究提供了必需的資料。
1516年,荷蘭鹿特丹的學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 1466–1536),畢業牛津大學,後來在劍橋大學當教授,參考和對照了幾份手頭找到的希臘文新約抄本,鑒別和編輯各抄本內文的差異,借助剛發明的鉛合金活字印刷術,出版世上首本活字排版印刷、經鑑別的希臘文聖經。
在伊拉斯謨多次修訂之後,又有兩位學者羅拔.艾蒂安 (Robert I Estienne, 1503–1559) 和泰奧多爾.貝扎 (Théodore de Bèze/Theodore Beza, 1519–1605) 再進行編輯和修訂,由1546年起發行了幾個不同版本,在1551年出的第四版中,艾蒂安首次將經文分節,一直沿用自今。在艾蒂安之後,貝扎繼續修訂,發行了幾個版本,最後一版是1598年。
「公認文本」的「公認」一詞,其實來自這本希臘文新約聖經的出版社當年的廣告。1633年,出版商 Elzevir (Elsevier) 在希臘文新約前言中用拉丁文寫道: “Textum ergo habes, nunc ab omnibus receptum: in quo nihil immutatum aut corruptum damus.” (試譯:所以,這就是如今為大家公認的文本:其中我們沒有任何改動或篡改。) 所以 Textus Receptus (公認文本) 之名便由此而來。
雖然當年的鑑別經文方法,以現代眼光來看實在簡陋,只是簡單對比各抄本,以多數出現的為準,但以當年眼光來看,卻破天荒地提倡聖經經文不是「神聖不可侵犯」,而是可以被鑑別和持續修訂的。這種嶄新的思想,將科學精神引入聖經研究,擺脫了拉丁文《拉丁通行譯本》(Vulgate) 的壟斷中介地位,為當年歐洲的學者提供了「第一手」的原文新約底本。
有了活字印刷術和希臘文新約底本後,1517年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1546) 發起宗教改革,提出「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認為信仰的最高權威是聖經而非教宗發言,並引發本土語言主義覺醒。既然「唯獨聖經」,那平民就必須能以母語讀懂聖經。
馬丁.路德在1522年根據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 的希臘文底本,把新約譯成德文,然後在1534年根據希伯來文的馬索拉文本 (Masoretic Text) 完成舊約的德文翻譯。馬丁.路德用作翻譯的德語,是富表現力的Saxon Chancery language,屬近代高地德語 (Early New High German) 的一種,他的聖經譯本直接奠定了現代標準德語的基礎,亦掀起了歐洲各地要求用「自己母語閱讀聖經」的本土語言浪潮。
馬丁.路德的譯本,牽起了翻譯聖經的大改革。中世紀的本土語言聖經翻譯 (例如1380年代約翰.威克里夫 (John Wycliffe) 的英文譯本),都是依照《拉丁通行譯本》拉丁文文本進行的「二次轉譯」。
但是,由馬丁.路德開始,聖經譯者直接以原文為底本進行翻譯 (雖然也有參考拉丁文譯本),例如威廉.丁道爾 (William Tyndale),他的譯本更直接成為後世The Coverdale Bible 和 King James Version (英王欽定本) 的核心靈魂。
King James Version 對英語的文學地位影響深遠,融合了古雅的句法與簡練的詞彙,創造莊嚴、流暢的文學風格,豐富了英語詞彙與修辭,創造了許多成語,形塑了後世英文作家的寫作節奏與意象風格,奠定了早期現代英語與文學傳統的基石,其貢獻與馬丁.路德對德文的貢獻類似,但 King James Version 受惠於歷史經濟發展和其他同期的文學 (例如莎士比亞的豐富詞彙和深度) 配合,令效果更顯然易見。
得益於印刷術的成熟與宗教改革的風潮,上述的聖經譯本在短短幾年間大量印刷,打破了過去中世紀手抄本僅限於貴族和修道院收藏的局限,真正實現了「全民閱讀聖經」。
有了比手抄本平宜千百倍的印刷版「公認文本」,各地聖經譯者可以直接參考原文譯經,不單新約可直接用希臘文文本為底本,舊約也可以用希伯來文文本為底稿。但接下來的下一個難題是,哪卷書才應該納入舊約正典?
馬丁.路德與一些新教倡議者在十六世紀可以接觸到的希伯來文馬所拉文本,都不包括《七十士譯本》中的《多比傳》、《智慧篇》等七卷書。馬丁.路德主張只有希伯來文原有的舊約書卷才具備正典權威,將次經降格或剔除。當然,當年的學者不知道,其實有部分次經,例如《德訓篇/便西拉智訓》,原文是希臘文,只是希臘文手抄本失傳。
在1546至1563年特倫托大公會議 (Concilium Tridentinum/Council of Trent) 中,《拉丁通行譯本》獲正式宣告為羅馬天主教會的標準拉丁譯本,並確認次經為「第二正典」(Deuterocanonical Books) 。
從此,東正教、羅馬公教、新教的舊約正典範圍,正式分道揚鑣,詳見:〈聖經書卷目錄〉。